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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獎後的隔月6號,可至 7-11 ibon、全家 FamiPort 列印中獎發票,再拿去兌獎。
【7-11 ibon】生活服務 >> 列印查詢 >> 電子發票
【全家 FamiPort 】列印查詢 >> 電子發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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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先使用【舊的手機條碼資訊】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,將該會員載具刪除後,再重新進行歸戶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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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立電子發票48小時之後,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(http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),用EMAIL寄送的隨機碼加上發票資訊,查詢到發票明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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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認可用來記錄電子發票認證的工具,可識別消費者身分。例如:悠遊卡、手機條碼、全聯福利卡、鯨躍發票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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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戶是指您將所有各通路載具透過自然人憑證通通歸屬至您名下,您即可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您所有的電子發票資料;若中獎亦可實現獎金自動入帳的服務,更多相關問題請洽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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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,使用手機號碼申請之個人條碼或直接使用自然人憑證條碼,持條碼可至所有已實行電子發票之消費通路(實體通路和虛擬通路皆可)使用;使用共通性載具的雲端發票由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負責對獎及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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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使用會員載具且未歸戶者,將由營業人通知。
2.使用會員載具(已歸戶)、手機條碼、自然人憑證條碼,將由財政部以簡訊或EMAIL方式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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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參考財政部電子發票領獎注意事項。https://invoice.etax.nat.gov.tw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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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年1月1日起,電子發票與交易明細分離,除非消費者主動要求,營業人將不再主動提供交易明細,但消費者可以經由「電子發票證明聯」上的二維條碼,透過App掃描查詢交易明細;如果有交易明細列印需求,也可以要求營業人印出,做為報帳、對帳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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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具歸戶的好處如下:
1.將多張載具登記於相同名下,方便作業。
2.消費者可於整合服務平台以註冊的 自然人憑證 或 手機條碼 查詢電子發票歸戶資訊。
3.如中獎,會主動匯款至歸戶填寫時之獎金自動匯款銀行帳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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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領獎,消費者一定要持有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才可領獎,不可以影本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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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應使用自己的載具進行消費,如未經同意而使用其他人的載具,將引發日後中獎歸屬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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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,發票開立時就可以選擇是否捐贈,捐贈單位由消費者自行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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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贈碼是社福團體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代號,消費者只要知道社福團體的代號,發票開立時告知店家該代號後,即可將發票捐贈給該單位。